舞蹈学院分团委:
你单位提交的《关于增设2名兼职副书记的请示》收悉,经学院第二届党委会第77次会议研究决定,并报学校团委备案。
同意谭丁豪同志(教师)兼任学院分团委副书记;
同意黄凯迪同志(硕士研究生)兼任学院分团委副书记。
特此批复。
中共云顶国际舞蹈学院委员会
四 川 师 范 大 学 舞 蹈 学 院
2020年4月20日